大陆法(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

大陆法是法律体系的代称通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成文法系” 或 “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 和 德国民法典为范本的欧洲大陆各国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建立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区别1法律渊源不同 普通法系渊源以判例为主,会大量引用判例来解释法律条文,上级法院判决书里的论证过程,对于下级法院来说具有拘束力而大陆法系讲究成文法2论证方法不同 普通法系往往采用“归纳法”大量列举事。

是以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和以罗马法为起源的大陆法系一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Civil Law System是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04 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1896 年,德国。

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是不同的法律体系,起源和地域差异明显海洋法系起源于英国,注重个人权利和自由,以判例法为主大陆法系起源于法国和德国,注重国家和社会秩序,以成文法为主因此,海洋法系的法律程序相对简单灵活,而大陆法系的法律程。

法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常用的四种基本法律体系,即英美法系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北欧法系,其中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北欧法系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基于判例,而其他的三种即大陆法系都是成文法系大陆法系历史背景 1。

第一香港法律与大陆法律区别1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包括制定法和判例法,并且判例法的地位比制定法更重要2法官权限不同3诉讼程序不同香港实行的法律制度是根据以前遗留的。

大陆法(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NO1 法律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它的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构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本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判例英美。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返回顶部
跳到底部

免费为您提供律师在线一对一咨询服务,当您遇到法律疑问时,可以在线咨询律师,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让您烦恼的法律问题,在这里得到轻松解决。 Powered by Z-BlogPHP Theme By open开发